新的健康观认定:健康还涉及社会适应上的完满状态。肿瘤的发病,多少有社会因素在起作用。生了病以后,社会习俗又总认为“癌症患者是危险的异类”,许多人有意无意与癌症患者保持距离。而大多数癌症患者,包括康复了的患者,也总是自顾自己,总认为自己与他人有不同,有自卑倾向。这些,不仅不符合健康的新定义——一个社会生活方面、社会适应方面不健全的人,不是个健康者;而且,也极不利于患者的真正康复。因为作为社会的一员,无法心态健康地回归社会,那他的精神心理也是不可能真正康复的。一个一直被家人当作“大熊猫”呵护的癌症患者,心理郁闷,情绪低落,自我评估消极,这是必然的。而其后果就是免疫功能低下,神经、内分泌功能易失调,癌症易于转移复发。至少,生活质量不高。
癌症患者的社会适应能力,就是指能够以良好心态回归社会,积极投身于各项有益的社会活动,并承担相应的社会角色与责任,能适应社会各种变化的社会生存能力。因此,社会适应能力的康复,就是健康地回归社会,完全融入社会大家庭之中。根据我们的经验,在我们数千名患者中,基本康复后便积极投身于社会、回归社会,包括恢复或部分恢复工作、或参加癌症社团活动、或参加社会公益事宜,或从事某方面的兴趣爱好,他们的生活质量,情绪状态都明显好于龟缩于家庭中者,转移复发率也要低得多。
回归社会,首先是个认识与意识问题。认识到这一问题,对患者完全康复的重要性。其次是教育指导问题。癌症患者回归社会,既必要,又须量力而行,适度为宜,不可太过。再次是提供平台与形式。这三个环节,缺一不可。
肿瘤患者的康复之目标,既是前后有衔接关系的,没有躯体的基本康复,也就无从谈及心理康复;没有心理康复,便罔论回归社会;但它们又是互相渗透,互相影响的,心理康复有助于躯体康复,社会适应能力的康复又可促进和巩固心理及躯体康复。只有从这一辨证角度作出理解,才能促使肿瘤患者真正步入全心身的理想康复。
——摘自何裕民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