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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心身医学的“本质”(一)
本文是本人在今年的中华医学会心身医学年会(第17届)的主旨报告,该会于近期将在石家庄召开。特发表于此,仅供参考!
论心身医学的“本质”
何裕民
中华医学会理事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
中华医学会心身医学分会会长
从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起,围绕着心身医学,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争论。就它的学科、定义、性质、范畴,以及与其他学科的关系等等都一直争议不断。这类争议在医学各个分支学科中并不鲜见。但是,为了促进心身学科的健康发展,还是有必要围绕心身医学的“本质”,做些探讨。
所谓“本质”,是个不太容易界定的哲学名词。根据一般认识,可以这样理解:“本质”,就是事物存在的根据;或者说“这一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基本特征”。我们试图从这些角度来探讨一下心身医学的基本特征,以及她作为独立学科存在的意义,她与其他学科的不同或区别所在。
(一)
首先,关于心身医学的概念,一直存在着“广义心身医学”和“狭义心身医学”之争议。在我们看来,所谓广义的心身医学,实际上是从方法学立论的。认为所有的健康及疾病问题,或早或晚、程度不等地都涉及到心与身之间的互动关系,故强调都需要运用心身兼顾的方法、手段,不管哪个临床学科、哪类疾病、哪种健康问题概莫能外。因此,广义的心身医学,实质上涉及的是健康及医疗领域的一种合理观念(当然,此观念相对超前),与今天人们热衷讨论的新的社会-心理-生物医学模式有异曲同工之趣。然而,如此立论,显然过于宽泛。包罗万象(涵盖医学总体)的医学分支学科,逻辑上就有致命缺陷,难以成立;更难以守住其应有疆界;遑论能否确保其顺利发展了。
狭义的心身医学则是仅就研究的具体对象立论的,主要强调心身医学针对的是“心身疾病”。这又带来了一个新的难题:何谓“心身疾病?”尽管理论上我们可以说许多——如:“心理因素在其发生、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的那些躯体疾病”等等;历史上并有著名的“七种经典心身疾病”之说;现在也有“共病”一词等。但客观地说:在疾病的心理与躯体“区间”因与果的相互错综影响及演变过程中,要想做出上述区分,显然是理想化的、实际上不太现实的。或者只有理论(书斋)中的价值,缺乏临床的可操作性。偏左了,侵及精神科、神经科领地;过右了,又是一般内外科的传统范围,后面这些学科共同体成员有多少认可冠心病、高血压是心身疾病?你又有多少理由去说服他,让他接受?更何况,有些疾病的“心”影响“身”的“界线”本即十分模糊。即使经典的心身疾病,心因的作用也都非昭然若揭,明明白白的。例如,并非所有的冠心病患者都有个性特征,都可归入心身疾病范畴。又如,癌症只有一部分心身互动关系密切,如同为消化道肿瘤,胃癌患者的个性特征常比较鲜明,每每有心理始因可寻;但肠癌患者通常就很不明显…。因此,以“心身疾病”这一具体对象立论,心身医学则缺乏牢固的立锥之地,甚至连生存的“夹缝”都难寻。这也许是心身医学在中国蹒跚难行的缘由之一吧?
当然,现今医学分支中,学科属性、定位实际上是十分混乱的,既有以工具立论的(如一些影像学),又有以治疗手段立足的(如外科学),也有以疾病对象而言的(如糖尿病学),更有以学派划分的(如行为医学),更有许多是相互严重重叠的,但这种混乱不足以成为我们忽略探究心身医学“本质”的理由;更何况作为一个学科大杂烩,有所交叉、重叠,并非坏事。我们只是希望通过揭示心身医学的内在本质特征,那些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最重要的特点,来看看心身医学有否存在的独特价值,她的真正意义何在!基此,才可能寻找可确保其顺利发展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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