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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病求本,乃始自《黄帝内经》的中医学的一大基本原则。在这一原则指导下,古代贤医又强调“急则可先治其标,缓则必当求其本”;有时又可“标本兼顾”。这些,虽只是充满哲学韵味的归纳,却有很强的临床指导意义。尤其在恶性肿瘤的治疗中,若能很好地贯彻这些原则,常能以最低的代价(包括最少的身体创伤),获得最佳的效果(包括最大限度地延续有生存质量的生命)。针对极其错综的肿瘤治疗而言,不同阶段,不同对象,也许中医学所指的“本”与“标”不尽相同,但最为关键的“本”,当然是保全患者的生命。相对生命,癌瘤等只能看做是“标”了。然而,当暂时已无生存之忧时,可能存在的癌魔或某些异常的癌胚指标就上升为治疗的主要矛盾,成为病本了。这些充满辩证思想的原则自有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蒋某年近八旬,是我熟悉的某医学同仁之高堂,97年因乙状结肠梗阻而做手术,病理为交界性瘤肿,术后曾一度用中医“零毒化疗”治疗。我曾劝其坚持,因其儿子也是医师,自认为问题不大,故未再继续。然而于04年3月,又见左下腹痛,大便困难,粘冻样伴血性粪便,肠镜确诊为吻合口处癌肿,呈菜花样变,已阻塞肠腔达2/3。这时全家上下乱成一团糟。儿子所在的医院意见是化、放疗都不行,只能作姑息性改道,造人工肛门。但其母亲素有洁癖,嫌秽浊而死活不肯改道。儿子又通医,知道一旦堵塞,有生命之忧。对中医似信非信的他再次恳求相助。我也帮他权衡利弊,并借助治病求本原则进行分析。其母之肠癌肿块,肯定无法手术彻底切除,而外科意见的正确性在于防范可能的完全性肠梗阻,到那时再施手术,恐十分被动。但从另一角度分析:对八旬老人施以手术会导致创伤巨大暂且不说,患者术后时时须与粪便打交道,恐不会有良好的生存质量及术后康复。而目前的关键就怕肠梗阻,不妨以外用灌肠为主,“急则治其标”,内服以“零毒化疗”制剂为辅,不可妄行汤剂(恐诱发肠阻);再佐以外用粉剂,敷于左下腹以温通疏利;既无伤害,又可配合灌肠,加快菜花样病灶的坏死、脱落与排出。可先行观察一、二月,如届时大便趋于正常,即可免除手术之伤与粪便之忧,否则再行手术也为时不晚。他们接受此建议,一月内,灌肠后时时脓血便排出;二月后,血便见少,大便始成形,且变成条状。以后,我逐步加大内服用量,其母初不解,说我大便已好了,怎么药却越吃越多?越喝越苦?我只能婉言告知,肠梗阻的顾虑减消后,已允许加量内服,而此时抑杀肿瘤,进一步确保生存质量与生命安全,已是治病求本之举了。 知书达理的母亲和通晓医理的儿子坦然接受。一晃又是半年多,这时,老母亲又提出,全都好了,不想再吃中药了。我则再一次以治病求本之理晓之,并指出,她这次又罹患此病,就在于上次手术后,未坚持治疗。因为在老年人身上肿瘤的发生是个缓慢的过程,但它的消解,更是个需要以治病求本之法徐徐图之的过程。以中医的“零毒化疗”之法治之,总比时时有手术之忧为好。其母欣然接受,现已近两年了,老人一切均佳。特别是血色素,也从04年3月的不到4克、不得不多次输血,提升到目前的8.9克,差强人意。毕竟已八旬高龄。且中医零毒抑瘤以来,未再输过血。应该说这些都体现出治病求本原则的指导价值所在。
——摘自何裕民博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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