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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汗 法
汗法,亦即解表法。它是一种疏散外邪,解除表证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外感初起,病邪侵犯肤表所表现出一系列的病证,如恶寒发热,头痛项强,肢体疼痛,无汗或有汗等证候。麻疹初起,疹将透发阶段,亦宜用解表法发汗以透疹。水肿病证,特别是水肿初起,上半身肿较显著的,也可运用解表法,起到发汗消肿的作用。
由于表证主要有表寒、表热两型,故解表法又分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两种。
辛温解表法:适用于外感风寒证,常用麻黄、桂枝、羌活、防风、白芷、紫苏等药为主组成方剂,达到辛温发汗,疏散表邪的作用。如麻黄汤即为代表方。
辛凉解表法:适用于外感风热或温病初起,证见身热头痛,微恶风寒,有汗,口渴,咽痛等证。常用银花、连翘、桑叶、薄荷、牛蒡等药为主组成方剂,起到辛凉透达,疏散表邪的作用。银翘散为其代表方。
临床上具体运用汗法时,还需根据病人体质和病情兼夹的不同,配以补气、助阳、化痰、理气、滋阴、养血等法进行治疗。
此外,应用汗法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 汗法只适用于表证所致发热,如病情发展,已属里证,或内脏功能障碍所致的恶寒发热,头痛,周身不适等证,则不适宜用汗法。
(2) 身体极度虚弱和剧烈呕吐、腹泻后身体衰弱的也不宜用汗法。
(3) 夏季气候炎热,辛温解表法应慎重运用。
[参考]解表法适用于感冒、流行性感冒等感染性疾病的早期,麻疹初起、急性肾小球肾炎、急性风温热等疾病。其功效可能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作用来实现:1)促进汗腺分泌功能及血管舒张反应,以利于祛除病邪,其中可能包括排泄毒素,中和毒素,抑制细菌,以及加强身体吞噬细菌的防御功能等方面。2)通过发汗和周围血管扩张,以发散体温,而起退热作用。3)改善全身和局部的循环功能,促进代谢废物的排泄和局部炎症的吸收。4)通过发汗和全身循环的加强,增加肾小环过滤等作用,以排除体内潴留的水分。
二、清法
清法是清除热邪的方法。清法的运用范围较广,尤其是治疗温热疾病更为常用。但具体应用时又有清气分热、清营凉血、清脏腑热以及清虚热等法的不同,各适用于不同的热性证候。
清气分热法,主要用以治疗热在气分的病证。如热在气分,热炽津伤,可用甘寒清热法。但若气分火热亢盛而津液未伤之证,则可用苦寒清热法。白虎汤为清气分热法的代表方。
清营凉血法主要用于温病热邪深入营血的证候。临床应用时,又有清营透热和凉血散血之分。前者适用于热邪乍入营中,后者用于热邪深入血分。清营汤、犀角地黄汤为清营凉血法的代表方。
清脏腑热法主要用于热邪盛于某一脏腑的病证。如治心火旺盛用黄连阿胶汤;泻肝火用龙胆泻肝汤;清肺热用泻白散等。
前述几法,适用于里热炽盛之证。若温病后期,阴液耗伤,或阴虚火旺而致发热又当滋阴清热,不可苦寒直折(因苦寒能化燥伤阴,与病情不洽),青蒿鳖甲汤为其代表方。
此外,使用清法时,须注意以下几点:
(1) 应辨明热证的真假,勿为假象所迷惑。或真热假寒,宜用清热泻火法,切不可误用温法;如真寒假热,则宜用温法,不可误用清法。
(2) 屡用清热泻火法而热不退,是“寒之不寒,是无水也”的缘故,应立即改用滋阴壮水的方法,待阴复后其热自退。
(3) 热邪炽盛,服清热药入口即吐者,可于清热剂中少佐辛温之姜汁,或采取凉药热服的方法,此即“甚者从之”之义。
(4) 清法不宜久用,因寒凉之品最易损伤脾胃,影响消化功能。
[参考] 清法一般适用于感染性疾病的中期和极期,或化脓性炎症。其功效是通过抗菌、消炎、退热等作用来实现的。清气分热法多具有退热、抗菌的作用。清营凉血法除具有抗菌、退热等作用外,还有加强心脏功能,改善血循环,以及止血等提高人体抵抗力的作用。养阴清热法适用于肺结核和感染性疾病后期所致的低热等证。此法运用的药物除部分有抗菌、退热作用外,部分药还有增强人体抵抗力和调节植物神经系统、体温调节中枢的作用。
三、下法
下法是指通下大便,以排除肠内积滞,荡涤实热,攻逐体内积水的方法。主要适用于里实证。由于里实证的病情不同,因此下法分为寒下、温下、润下、峻下逐水四种。
寒下法适用于肠中实热便秘,或热结旁流等证。肠胃里热实结,应用苦寒泻下法,可收到实热随泻下而去的效果。大承气汤为寒下法的代表方。
温下法适用于肠中寒凝积滞之证。冷积内阻,非用温性药不能散其寒,非用泻下药不能去其积,故温下一类方剂,多用祛寒和攻下药物综合组成,从而收到寒祛积通的效果。温脾汤为温下法的代表方。
润下法适用于津枯肠燥,大便艰难,以及年老或产后血虚便秘等证。五仁丸为润下法的代表方。
峻下逐水法适用于重证水肿、胸腹积水等证。药力峻猛,一般只用于实证。如属正虚邪实,而又必须使用的情况下,可采取先补后攻,或攻补兼施的办法。十枣汤为其代表方。
下法用于里实证时,常为急下祛邪的重要治疗措施,使用得当取效甚速;若用之不当,或久用亦能伤正。所以在运用下法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在表邪未解,里实不甚之时,治疗应根据先表后里的原则,首先解表。只有表邪已解,里实已成之时,方可作用泻下法。假使遇到既有表证又有里实的证候,必须权衡表里轻重,采取先表后里或表里双解之法。
(2) 在使用下法时,既要注意邪实的方面,更应考虑到有无正虚的情况。偏于里实的,先予攻下;若邪实正虚,应攻补兼施。对于年老体虚,新产血亏,或病后津伤所引起的大便秘结,亦不可专事攻下。孕妇在一般情况下忌用泻下法,免致流产。
(3) 泻下法易于耗损胃气,得效即止,转予调理。
[参考] 泻下法有排除胃肠积滞和消除体内异常的水液潴留等作用。临床多应用于感染性疾病的中期或极期并有大便秘结,苔黄等里实热的证候,以及食物或药物中毒等病症。作用可能是通过以下几方面来实现:1)刺激胃肠道蠕动,排除胃肠积滞,以及肠内异常代谢产物、细菌和毒素。2)某些寒下剂有抗菌作用。
温下法多用于消化系统功能减弱,胃肠蠕动减慢,以致腹胀、便秘等证。此法具有加强血液循环功能,促进胃肠蠕动和消化功能的作用。润下法多应用于习惯性便秘、痔疮病人大便秘结、体虚便秘等症。此法具有润滑肠壁以促进泻下的作用。峻下逐水法具有剧烈的泻下作用,多应用于胸水、腹水而体质较好的病人。
四、和法
和法是一种调和的治法,有解除寒热及调整脏腑偏盛偏衰的作用。和法原是治少阳病证的方法。少阳病邪在半表半里,非发汗、清热、泻下等法所能解决,只宜“随其所而调之”的和法治疗。所以古人有“伤寒在表者可汗,在里者可下,其在半表半里者,唯有和解一法”的说法。后世医家引申其义,把能调整脏腑偏盛偏衰的某些治法,如调和胆胃,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法也归属于和法,这就大大地丰富了和法的内容。
和解少阳用于热性病邪在半表半里,证见寒热往来,心烦喜呕,或温病类似疟疾证状。小柴胡汤为其代表方。
调和胆胃用于胆气犯胃,胃失和降,胸胁胀满,恶心欲吐,心下痞闷。蒿芩清胆汤为其代表方。
调和肝脾用于肝气郁结,脾受凌侮,引起胸胁胀满,厌食倦怠,腹痛或大便泄泻,妇女还可出现乳胀胁痛,月经不调。逍遥散为其代表方。
调和肠胃用于邪在肠胃,寒热失调,腹痛欲吐,心下痞硬等证。半夏泻心汤为其代表方。
使用和法时应注意:1)凡外感疾病,病邪在表而未入少阳,或邪已入里,阳明热盛者,皆不可使用和法。2)劳倦内伤,饮食失调,证见寒热者,亦不可误用和法。
[参考] 和解少阳临床上应用于感染性疾病,表现寒热往来,口苦咽干、恶心呕吐等证候。其功效可能是通过以下两方面来实现:1)兴奋强壮和解毒,增强人体抵抗疾病能力。
2)部分药物如柴胡、黄芩有抗菌作用。
调和胆胃、调和肝脾应用于治疗慢性肝炎,胸胁疼痛,月经不调,痛经等证。其作用原理可能是:1)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镇静作用,用以调整大脑皮层、植物神经功能。2)解除平滑肌痉挛,制止疼痛。3)有健胃作用。
调和肠胃用于治疗胃肠功能失调的病证,具有调整胃肠功能,解除平滑肌痉挛,消除腹胀、呕恶等作用。
五、温法
温法是温中祛寒和回阳救逆的方法。适用于治疗里寒证。里寒证的成因,有因外寒直入于里,有因药误损伤阳气,或因元阳不足,寒从内生。临床根据里寒证情程度的不同,将温法分为温不祛寒和回阳救逆两种。
温中祛寒法用于治疗脾胃虚寒证。脾胃位处中焦,职司运化,若脾胃虚寒,就会出现肢体倦怠,食欲不振,腹痛吐泻,四肢不温等证。常用方剂是由温里药与健脾补气药相配合,如用于干姜、吴萸、蜀椒等药,与人参、白术、甘草等药配伍。理中丸为其代表方。
回阳救逆法用于治疗阴盛阳衰,阳气将亡之证。当疾病发展到阳气衰微,阴寒内盛,出现四肢逆冷,恶寒倦卧,呕吐下利,脉沉微等情况时,非用大剂温热药物以回阳救逆不可。回阳救逆方剂,主要由辛温燥热的药物组成,如附子、干姜、肉桂之类。四逆汤为其代表方。
使用温法,应明辨寒证真假,勿为假象所迷惑。假若热伏于里,外面反而出现四肢逆冷等假象,形成内真热而外假寒之证,应当详细分析,不能误用温法。
[参考] 温中祛寒适用于消化功能减弱,以致机体能量代谢降低,热量不足的证候。本法能加强胃肠的消化吸收功能,间接地补充热量,改善人体能量不足的状态。
回阳救逆应用于循环衰竭的病证。本法有增强心脏功能,反射性兴奋血管运动中枢及交感神经,使血压上升,以改善循环功能。
六、补法
补法是一种增强体质,改善机体虚弱状态的方法。适用于治疗虚弱的证候。但是临床应用时,还应辨清证候的性质,分别彩不同的补法,气虚补气,血虚补血,阴虚滋阴,阳虚助阳。
补气是治疗气虚证的方法,适用于倦怠无力,呼吸少气,动则气喘,面色白光 白,食欲不振,懒于言语,肠鸣便溏,脉弱或虚大等证。常用药物如人参、白术、黄芪、炙甘草之类。代表方如四君子汤。若气虚更甚,中气下陷而致声低气短,动则气往下坠,脱肛或子宫下垂的病证,治宜益气升陷,可在补气基础上加升麻、柴胡等升提药。
补血是治疗血虚证的方法,适用于头眩目花,耳鸣耳聋,心悸失眠,面色无化,脉细数或细涩等证。常用药物如地黄、当归、芍药等。代表方如四物汤。
补气、补血虽各有重点,但不能截然划分。血是水谷之精气经过气化转变而成,故血的生成与脾胃关系密切。所以补血方中常配党参、黄芪之类益气生血。代表方如当归补血汤、归脾汤。至于气虚病证,则较少运用补血药,因嫌其偏于阴柔,易于滞气,当然也并非绝对如此。总之,应根据气虚、血虚的具体情况,分清主次,予以补气、补血或气血两补。
补阴暗治疗阴虚证的方法,适用于身体消瘦,口干喉燥,虚烦不眠,便燥溲赤,甚则骨蒸盗汗,呛咳,颧红,舌红苔少,脉细数等证。常用药物如地黄、天冬、龟版、知母等。六味地黄丸为其代表方。
补阳是治疗阳虚证的方法。所谓阳虚,主要是指肾阳虚而言。肾阳虚弱证临床可见腰膝酸痛,下肢软弱,阳痿早泄,溺后余沥,或小便频数等证状。补痛阳常用药物如附子、肉桂、杜仲、肉苁蓉等。肾气丸、右归饮为其代表方。
由于阴阳互要,“阴生于阳,阳生于阴”,所以补阴或补阳之时,应该将阴阳看成一个整体。补阴、补阳、阴阳两补都应从整体出发,不能强调一面而忽视另一面。
补法尚有峻补、平补之分。对病势急迫,如暴脱之证,宜用峻补,急救危亡;若对一般病势较缓,病程较长的虚弱证,宜用平补。峻补时宜药味少而剂量大,使其药力专而牵制少;至于平补法,在补益之中,又宜适当配伍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等药,以体现补正不忘祛邪,填补又兼理气的原则。
此外,使用补法应注意以下两点:
(1)对于“大实有赢状”的假象证候,虽表面酷似虚证,其实是积热在中,不能误补。
(2)补法虽能强壮体质,增强抗病能力,但是滥用补法是不对的。应正确对待补法的作用,使补法真正发挥治病救人,增强人民体质的作用。
[参考] 补法适用于各种衰弱证候,有增强或改善人体功能状态,补充维生素类物质,改善新陈代谢,增强人体抗病能力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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