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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杰 时间: 2007-5-2 12:12 标题: (讨论)影响中医发展的关键点-----证、症、病
提到中医,大家都会说,中医的特色是整体辩证!
那么,我们中医人,真正理解了什么是辩证吗?
试问,我们每天给患者治病,是用的什么法子?是辩证?是辨症?还是辨病?
三者到底是什么具体概念?有什么相互关系?要以哪个为主?要从何处入手?要怎么逐层分析呢?
我们中医学院的内科学教材在这方面是怎么做的?
我认为,中医整体衰落的致命点就在这里!这个问题不搞清,就谈不到什么教改,也就止不住中医的学术下滑之路!
希望同仁发表自己的分析和看法,共同讨论。 作者: 李源 时间: 2007-5-3 10:46
我对辨证论治的认识
我在一开始学习中医(刚开始学的是五版院校教材)的过程当中,和现在很多刚开始学习中医的同道一样,也是经历了按院校教材的辨证分型论治去考虑、去分析病情的过程,临症施治有效、有不效者。对有的患者甚至很难找到对应证型。当时就感觉到根据院校教材上所学到的辩证分型论治有很大的不适用性,那时候也很迷茫,也不知道从何处入手才能取得好的临床疗效。
在后来深入学习经典中医著作的过程中,对辨证论治逐渐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原来教科书上的证型只能理解成疾病发展过程中的特殊类型,是一种人为的固定划分。辨证论治中的“证”:应该是人生病以后,机体内部发生了某种变化所表现出来的那种状态,它是随着机体与病邪的变化而变化的。所谓“候之所始,道之所生”是也。所以在临床过程当中咱们每一位中医师都必须要特别重视中医四诊检查所得到的临床资料,并把这些作为判断患者当前的证候状态和用药依据,所谓“有是证,用是药。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已故名中医章次公先生曾在阐发辨证论治的时候说:“次公敢郑重为同人告:昨曰今朝,岂可等量齐观?世界事务,无一刹那静止不变者,昨曰之事,已成过去,吾可不问也;明曰之事,方在未来,吾亦不遑计及也;吾之汲汲焉、惶惶焉,唯今曰而已。治学做人,一以贯之,其但治病为然?而非邃于医而深于名理者,,恐其闻之而骇且惑也。”章次公先生的论述真可谓深思熟虑,远见卓识。 作者: 刘志杰 时间: 2007-5-3 15:47
确实是实践真知的阐述。 作者: 李源 时间: 2007-5-6 09:49
大家积极发言啊,怎么没人讨论?? 作者: 飞龙在天 时间: 2007-6-9 15:31 标题: 转帖:证、证、症、候的沿革和证候定义的研究
证、证、症、候的沿革和证候定义的研究
香港浸会大学中医药学院 李致重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卫生部原中医司将中医病证规范列入重点科研课题以来,各地在规范化研究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1990年6月,本人参与主办的“全国中医病名与证候规范化研讨会”期间,通过对460余篇应征论文的评审并听取了60余位与会代表的发言,尽管会后以会议秘书组的名义发表了“研讨会纪要”,但当时给我留下的最深印象是:中医病名与证候规范化的时机与条件还远远不成熟。其一,中医基础理论与中医软科学的研究落后于病证规范化研究。本来应当从中医学自身的规律出发,以基础理论研究为重心,从一个个概念(范畴)着手,在充分研究讨论的前提下,明确定义,加以规范。然而我们却源流颠倒,舍本为末了。其二,仓促上马的病证规范研究,竟然连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中心概念——证候,至今众说纷纭,没有一个严谨、规范的定义。欲致其高,必丰其基,欲茂其末,必深其根。否则,如同沙滩上建高楼,根基不固而寄望于热情或者侥幸,最终仍难免事与愿违,甚至楼毁人亡的结局。
基于这样一种认识,本人从1990年起,重新搜集资料,反复进行研究,逐步梳理思路,形成一些见解。值《中国医药学报》就此展开专题讨论之际,仅就证候的沿革与定义问题谈一些看法。
一、证、证、症、候的沿革及证候的本来含义
东汉许慎编撰的《说文解字》,集汉代以前文字学研究之大成,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以六书理论系统地分析字形、解释字义的字典。该书对“证”的解释是“告也,从言,登声”。对“证”的解释是“谏也”,而“谏”的解释是“证也”,二字互训。由于传统的“言而有信”的文化观念,尤其是向君主、长者、朋友进直言以规劝其错误时,不仅要真实、诚恳,而且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严肃与谨慎,所以开口告人之言,必须符合事实,又要经得起检验。因此历经一千多年的沿革,到清代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里,“证”实际上已经演变为从属于“证”的一个异体字。其在“证”字条下注云:“今俗以证为证验字,遂改吕览之证为证。”
应该说,段玉裁以后,“证”在文字学中几乎成为一个“死”字,而形存实亡。因为“证”是包括“证”的全部含义在内的规范字,而且其含义不断引申、扩大。最典型的例证,是成书于1915年的、历史上收录单字最多的《中华大字典》。其中“证”的含义共8项: 1.“告也”, 2.“验也”, 3.“譣也”,4.“谏也”,5.“则也”,6.“候也、质也”,7.“病证也”,8.“六证”。而“证”的含义仅2条:1.“谏也”,2.“人名”(《唐书宗室表》之司农卿证)。
因此可以断定,“证”字是历代中医文献中,用以表述疾病状态的字,而且是唯一的规范字。也就是说,中代中医文献中,不存在“证”与“证”通用,或者以“证”代“证”的问题。
“症”,首见于宋代李昴英《文溪集》的“症候转危,景象愈蹙” 之语。不过,此处并非指疾病,而是譬喻当时的环境。最早以“症”指示疾病者,是明代万历年间的进士谢肇淛,他在《五杂俎.物部》的“人有阴症寒疾者”一句中用到“症”字。但是,以上二人皆非医家,而且明代医书中确实没有出现过“症”字。收入46,964个单字的、在我国文字学中颇具权威的清代《康熙字典》,没有“症”字。“症”字在中医文献中的出现,已是清代乾隆年以后的事了。比如,乾隆21年(公元1744年)出版的《方症会要》,全书在应当用“证”的地方全部代之以“症”。但是,“乾隆”以后150年出版的《中华大字典》虽将“症”字收人,却对“症”的解释只3个字——“俗证字”。耐人寻味的是,近代最具权威的中医辞书——1926年谢观编撰的《中国医学大辞典》中无“症”字。连1973年出版的《中医名词术语选释》和1979年出版的《简明中医辞典》,也都没有“症”字的影子。
因此可以肯定,从文字沿革的角度来看,在中医文献中,“症”字至今仍然不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规范字。
“候”,《说文解字》释为“伺望也”。原指在路旁等待、观望宾客的到来。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云:“凡觑伺皆曰候,因之以时为候”。从段注来看,候字包含着空间与时间两方面含义:一是“觑”,即观察到的现象;二是“时”,即对现象观察的过程。
在中医学里,最早把“证”与“候”连成一个词的是南北朝时期的陶弘景。他在《肘后百一方》序中说:“其论诸病证候……”(注:按照1964年的中国《简化字总表》,“证”字是“证”、“证”二字的同一个简化字,故“证候”在简化字环境中即为“证候”。)从陶弘景之后,“证候”便成为中医学中一个专用名词术语了。陶氏在《说文解字》之后200年左右,由此推之,陶氏之“证候”的含义,应最接近“证”、“候”二字的原来的含义,即包括病人告诉的和医师观察的两方面病理状态及其变化过程。病人告诉的即问诊的内容,而医师观察的即望、闻、切诊的内容。所以陶氏所讲的“证候”包括临床四诊所获知的全部病理状态及其变化过程。到了1947年,由近代文字学家舒新城等人编撰的首版《辞海》中解释说:“证者,谓体内病状发现于外,如事物之有对证也。候者,病之转变,随乎时期……旧说七曰为一候是也。合言之则曰证候”。这一解释与《中国医学大辞典》“证”字的解释相似,但将病人告诉的“证”与医师观察的“候”都归之于“证”,是其不足之处。不过它从“候”字的另一层含义上强调了疾病演变的时间特性,也是难能可贵的。
成书于战国时期的《黄帝内经》一书中只有一处用到“证”字。(注:根据1964年的中国《简化字总表》的规定,当代中医文献中,凡原文中的“证”皆用“证”。)即《素问.至真要大论》“气有高下,病有远近,证有中外,治有轻重,适其至所为故也”。但在《素问.五运行大论》中“夫候之所始,道之所生,不可不通也”之说,一语破的——明确指出“候”就是临床所获知的种种表现,是形成中医学的基石。也就是说,“候”是“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及其运动、变化”,是中医学研究的对象,代表了中医学之道的本质属性。其实,关于“证候”的论述,在《黄帝内经》中无处不在,无处不有,只是当时没有规范出“证候”这一个词而已。应该说,《内经》中举凡“象”、“候”、“色脉”、“病能”(“能”字古为“态”字之通假字)以及所有关于疾病表现与转化的描述,都是“证候”的同义词。
成书于东汉末年的《伤寒杂病论》中没有“证候”一词,不过各篇篇名的辨某某病脉证并治的“脉证”二字,其实就是“证候”一词最早的原形。或者说,“脉证”是张仲景时代对“证候”一词的另一种表述。《伤寒杂病论》、《肘后百一方》、《说文解字》三书的年代相近。据此可以认定,“脉证”和“证候”含义,本来就是一回事,应当统一为一个词。
文字沿革,在文化变迁、发展中,是经常的现象。所以1964年3月7曰由国家颁布的汉字《简化字总表》的出现和简化字的推行,原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简化字总表》推行过程中,却给中医学术上带来一个极其关键的问题——当着“证”(原“证”字的简体字)作为“证”的简化字的同时,原来作为“证”的俗字的“症”,却变为与“证”同时并存的两个新的规范字了。就是说,“症”字不再是从属于“证”的俗字了。因此在大陆推行汉字简化的简体字新环境里,中医文献中由含义单一的一个“证”字,面对着“证”、“症”并存的两个字。而对这两个字,是选取其中之一字作为中医学术的规范字,还是两个字并用呢?如果两个字并用,则要对其重新做出解释,并要对与其组成的所有概念重新做出定义。自然,在变化了的简体字环境里,这就成为中医学对的极其关键的首要学术问题。
然而对这一“极其关键的首要学术问题”,当时的中医界缺少应有的理论意识。于是,形成了当代在“证”、“症”和“证候”一词上的混乱解释,并逐步滋长为中医理论上的最大困惑。因为显而易见的是,“证候”是中医学的核心概念,代表着中医学的研究对象。而研究对象又表征着一个学科的本质属性。所以“证候”一词定义的混乱,对当代中医学来说,既是全局性、整体性的,更是灾难性的。
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证”和“症”在中医文献中,其含义时而相同,时而相异。几乎在此以后的每一本书、每一篇文章里,都存在着“证”、“症”使用不统一或者含义前后矛盾的问题。连1980年新修订的《辞海》,也此一处称“症候”,彼一处称“证候”。令人哭笑不得、莫衷一是。(注:以下转用“证”或“证候”)
对于表述中医研究对象与本质属性的这一中心字与中心概念的长期不规范问题,表面上看似乎发端于文字沿革。然而从另一方面,或者更本质的角度上看,这是中医学在西医观点的强大冲击下,自身的学术理论主体意识混乱、动摇,概念逐步肢解、曰趋异化的反映。因为语词是概念的载体,概念是理论思维的细胞,概念不规范则必然导致理论思维的混乱。就象经学家注重“正名辨物”、文学家注重“赏奇析疑”一样。在科学上,对概念的混乱解释和轻率定义,是学术研究的大敌。更何况“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中心概念”呢!
不过,发现问题就是解决问题的开端。中医学概念的解体和异化,终于在其中心字与中心概念的混乱中,逐步蛛丝昭然,令人豁然猛醒了。
二、关于“症”的含义
《简化字总表》颁布后,“症”字由原来的一声字变为两声字。四声的“症”专用于医学里,一声的“症”是繁体“症”字的简化字。其含义有三。
1.临床表现
当“症”字还是中医学裹没有独立含义的一个俗字时,随着本世纪初西医学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从翻译伊始,“症”字在中文的西医文献中便是一个规范字了。由此组成的“症状”(symptom)一词首见于西医文献。它一般指病人“主观不舒适、不正常的感觉或某些病态改变”,“如头痛、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它是通过病人的主诉和对病人的问诊而得来的。医师通过对病人的体格检查而得到的客观表现称为“体征”(sign),如杂音、啰音、肝脾肿大等。广义的“症状”可包括“体征”在内。
近年来不少人把中医四诊(望、闻、问、切)所收集的资料,也称为“症状和体征”——在“证候”与“症状”两个名词在中、西医各自理论中的概念还未辨别清楚的情况下,把西医术语随意拿来在中医里使用,必然是行不通的。
第一,“证候”与“症状”的内容不同。中医望诊中的望部位、望神色、望舌,切诊中的切脉象,西医的症状里无此内容。除病人主诉外,中、西医的问诊内容,各随其理论特点而差异很大。中医的闻诊(包括闻声音、气味)西医往往不大关注;而西医的体征检查大多是中医所没有的。另外,中医对证候的观察不仅着眼于现状,而且更关注证候演变的过程、趋势和相互关系,同时还把病人的证候与心理、体质、社会、自然等方面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考察。也就是说,中医的证候是疾病过程中生物、心理、社会(自然)三方面因素作用下的病理表现,或者说是生物医学、心理医学、社会医学临床表现的总和。而西医则着重于生物医学的范畴来观察症状和体征。
第二,“证候”与“症状”的性质不同。西医重视症状的特异性,即症状与病灶、致病因数之间直接的、必然的关系。 例如干性、湿性啰音与肺部疾病,心区杂音与心脏病,马氏压痛点反跳痛与阑尾炎,麻疹的口腔粘膜斑与麻疹等等。中医望、闻、问、切所获知的证候大多是非特异性的。例如弦脉主寒、主饮、主痛、主肝气不舒又为春季之正常脉象;咳嗽除外感、内伤,属寒、属热外,《黄帝内经》中早就有五脏咳、六腑咳之说。所以,只有联系中医基础理论,并在医师的理论思维中从感性的具体经过抽象概括,形成对疾病病理机制的判断后,这时与病理机制完全相应的证候,才具有诊断的价值,即特异性。
第三,证候与症状的临床意义不同。西医的症状“是认识疾病的向导,并能为诊断疾病提供重要的线索”,但不是诊断的根本依据。一旦经过实验室检查或者以某种仪器查明致病因数或病灶后,症状在疾病诊断和治疗上的意义则随之淡化。而中医的证候及其变化,始终是临床诊断和治疗的根本依据,贯穿于辨证论治的全过程,要求毫厘无差,而且绝不允许以偏盖全。
基于上述,在中、西医两种医学并存而又未实现真正融合的情况下,要防止相互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要维护各自概念表述的单一性原则,要避免中医概念在西医观点冲击下的解体和异化。为此不应将西医的症状与中医的证候混为一谈。在症状一词已是西医规范术语的今天,证候则应相应地作为中医表述疾病表现的专用术语,方不致相互混淆。
2.疾病名称
中医的病名,不少是以典型证候命名的,如喘证、哮证、痹证、痿证等。西医的病名也常常贯以症字,如肢端肥大症、子宫内膜异位症、隐睪症、血小板增多症以及多种以综合征命名的疾病。在证、症不规范时,中医的病名也常后赘以症字。长期混淆中令人可喜的是,1995年纳人国家标准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已在以往的病名中全部删去后赘的证字或症字。应该说,这对于避免中、西医病名的混乱,对于证、症二字在中、西医中的合理使用,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3.表述“症结”
一声的“症”,是“症”字的简化字。“症”,源于中医“症瘕积聚”之说,凡腹内聚而不散的结块,即谓症病。以后引申出“症结”一词,意指为“事情弄坏或者不能解决的关键”,成为社会用语。近年来由于症状与证候相混淆,中医文献中症状一词比比皆是。又因为症状或证候又常常缩写(误写)为“症”,因此在中文简体字环境中,进一步导致表述“症瘕”之“症”时与“症状”之“症”相抵牾的局面。中医编辑出版者每每因此而难堪不已。如果按上节的提法,将证候与症状各自作为中医与西医的专用术语的同时,中文简体环境中一声的“症”只作为“症瘕”之“症”来使用,与四声的“症”相抵牾的局面,将不再在中医简体字文献中出现。而在繁体字环境中,“症”字仍然是“症瘕”之“症”的专用字,无须改变。
三、关于“证候”的“新"含义
对证候(简称证)含义的重新解释,发端于西医传入中国以来,混乱于60年代以后。究其原因,一方面因为辨证论治是西医无可取代的特色,中医界欲极力保持与发扬。另一方面因为西医症状与中医证候在内容、性质、临床意义上的区别学术界未对其深究。因而出于扬己之长和不被西医所取代的良好愿望,却又不知不觉地步入学术上新的误区,纷纷为证候编造出远离本来含义的新解释或新定义。所以近年来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一个骇人闻而又无法回避的问题──证的定义有必要重新厘正和取舍吗?”为此,仅就20世纪60年代以来关于证候的有代表性的四种说法加以分析。
1.证据说
该说认为“证”就是“证据”。“包括临床表现在内的各种证据,并从而据此作出诊断和治疗”。这一解释的不足之处有两点。
第一,失之于笼统和简单。“证”最早的文字含义是“告也”,证据是其原始含义上的引申和扩大。故证据的含义常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证候的本来含义既符合最早的文字学含义,又是最具体的、陈述单一性最强的中医学专用名词术语。
第二,淡化了证候的时间特性。如前所述,证候既包括了疾病在空间意义上的表现,也包括了证候的相互联系及变化的因果关系,即疾病在时间意义上的特性。然而证据之说给人的印记是把非特异性的临床表现,作为临床辨证的依据,而忽视了中医基础理论指导下的对疾病表现与过程的双重关注。这也就阻碍了证候在理论思维中由非特异性向特异性的升华,甚至助长了“对证治疗”、“方证相对论”的蔓延。
2.证(症)候群说
把中医的证候视为证(症)侯群,始于西医传入中国以后,最早是由对中医一知半解的西医师提出来的。证(症)候群说与西医的“综合征”有相似之处,与曰本汉方医学中的“方证相对论”同出一辙。其要害是否定了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科学基础上的以阴阳五行、经络藏象、病因病机、诊法治则为核心的中医基础理论。它不承认中医临床中的理论思维,认为中医不过是针对证(症)候群进行治疗的早期的经验医学而巳。所以20世纪30年代起,中医界前贤就曾经批判了证(症)候群说,并明确指出了其包藏的扬弃中医基础理论的实质。然而证(症)候群说近年来却改头换面,在所谓的“中医病证标准化、规范化”的旗子下以“推广”的名义而泛滥。
1993年以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名义“制定发布”了《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其中作为“中医诊断标准”而贯穿于各种疾病之中的“中医辨证”与“中医证候疗效判定标准”两部分内容,就是不折不扣的证(症)候群模式。《指导原则》没有以中医基础理论为标准的证候分析,看不出证候的相互联系与演变过程、趋势。对证候的辨别或分类标准,只是一组非特异性的症状或者症状的加加减减。其随意性与简单化,好似玩耍症状魔方,经过简单的堆积或取舍后,再贯上一个证名,便是“诊断标准”了。现抄录“中药新药治疗消化性溃疡的临床指导原则”一章中“中医辨证”条下的“气滞证”如下。
“主症:1.胃脘胀痛,两胁胀闷;2.遇情志不遂则加重;3.嗳气或矢气则舒;4.善怒,善太息。次症:1.胸闷食少;2.泛吐酸水;3.舌苔薄白;4.脉弦。上述主症1.必须具备,并应兼具其余主症中的1项加次症2项,即可诊断”。
按照这个标准,如果某一病人具备该主症中的“1”与“2”,加上次症中的“1”与“2”,那么普通老百姓只要问一下病人,用不着察舌、按脉,用不着请医生,人人都可以对气滞型消化性溃疡做出诊断。照此办理,中医学根本算不得什么“博大精深”了,中医师也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了。
其实,中医临床诊断过程,是具体——抽象——具体的辩证的认识过程。就是说,临床中通过望、闻、问、切所获知的证侯,是生动的、直观具体的知觉表像,即初级的、感性的具体认识。接着,由熟谙中医理论的中医师按照中医概念、判断、推理的逻辑规则,在证候的基础上对疾病的脏腑虚实、阴阳盛衰、邪正消长以及寒仍绘假、标本先后等等,“揆度奇恒”,“以求其属”。这时认识就从具体进入了抽象。然后,抽象从思维中导致具体的再现。即把各方面的属性、关系联起来加以综合,取得对疾病病理机制总体的认识,达到高级的理性的具体。
但是,证(症)候群说抛开了从抽象到高级的理性具体认识阶段,它全然从初级的感性的具体认识上,便给疾病贴上一张“证名”的标签,以此便称为“诊断”。然而,因为离开了中医临床诊断的真实过程,这种“原则”或“标准”,除了纸上谈兵外,尤其令人担懮的是:它可能将整个中医,“指导”到早期的经验医学(实则是“对证治疗”)的水平那里去。
3.证型说
证型说是20世纪60年代,在号召“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的形势下而逐步形成的。其基本形式是:将西医或中医的某一种疾病,分为几个不同的证侯类型,来进行所谓的“辨证”治疗。应当承认,作为中、西医在临床上相互合作或配合的初级形式,辨证分型有其一定的意义。因为它不过是一种经验性概括,便于初学者对号入座而已。但是把证型说作为中医临床标准化、规范化的样本,则远远离开了中医学的内在规律。其一,证型之“型”只突出了疾病的空间属性,而淡忘了疾病的时间属性,即病程意义。其二,证型说也把疾病演变中真实的、活生生的过程,人为地简单化、僵尸化了。
其实,不论中医还是西医的某一种疾病,从辨证论治的观点来看,疾病是一个时间上无数的异时连续的因果关系和空间上无数的相互依存关系,交织在一起的无限变化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不同阶段,则是疾病在时间、空间上无数的、不断变化的、具体的病理机制和临床表现。对于证型说来讲,它把中医圆机活法的,建立在藏象经络、病因病机理论基础上的辨证论治的灵魂,彻底地丢掉了。如此规范中医的辨证,无疑是不可取的。
4.阶段性病机说
《中医基础理论》教课书给“证”下的定义是:“所谓证,是指疾病发展过程中,某一阶段的病理概括”。按照中医的一般表述习惯,这里的病理,全称应为病理机制,简称病机。因为在疾病发展过程中的病理机制是“无数的不断变化着的”,故临床中医辨认的病机必然是阶段性的。因此,把这个定义的语词加一梳理,其句型则是:“证是病机”。这个定义不论从哲学上、逻辑学上讲,还是从中医学上讲,都是不能成立的。
第一,本质是指决定事物的性质和相互之间内部联系的内在的原因;现像是本质在外部的表现,是事物比较表面的、零散的方面。现像是直接呈现在人的感官之前的;本质是隐蔽的、是人们经过对现象的理性思维才能认识的。同理,病机是疾病发生、发展的本质,是临床治疗的理性根据;而证候是人的感性认识,是理性所认识至了的病机,亦即疾病本质的外部表现。而对疾病外部表现的辨别,到中医理论基础上的抽象思维,即认识疾病病机的辨证过程。
如果证是疾病的本质、是病机,则辨证就是多余的了;不经过抽象思维便可一眼看清病机,这在哲学上是不可思议的。如果“证是病机”这一定义可以成立,那么“辨证求机(因)、审机(因)论治”则是一个逻辑上讲不通的命题——只有改为“见证治疗”或“对证治疗”才是。
可见,“证是病机”和“辨证求机”二者之间,只能有一个是正确的。
第二,证候与病机是中医学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两个中心概念(或范畴)。如果“证是病机”,则意味着这两个范畴可以合二而一。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现象形态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资本论》第3卷,第959页)据此,既然辨证的目的是为了寻求病机,那么“证”就只能是疾病的“临床表现”这样一种解释。
《中医基础理论》在“绪论”中称辨证论治是“中医理论体系的主要特点”,但在其后的章节内容裹,只有“病因”、“发病”、“病机”,却没有辨证的专门章节,也没有将病机一章更名为证。这种首尾不一致的状况,除了概念不清、思维混乱外,也恰好是对其证候定义的自我否定。只有把证候解释为中医意义上的疾病表现,“辨证求因、审因论治”,才是这一“主要特点”的真正含义。
由此联想到20世纪80年代曾轰动一时的《中医证候鉴别诊断学》一书。书名中虽然写的“证候”,但是全书真正的内容却在讲“病机鉴别”。用今天的观点讲,厘定“证候”和“病机”的含义之后,将此书更名为《中医病机鉴别诊断学》,并将书中所有写“证候”的地方统统改为“病机”,一定更符合该书的内容、结构和编者的真正意图。
四、关于证候的定义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讨论,可以肯定的讲,证候作为中医学的中心概念(或范畴),其所陈述的“关于疾病临床表现”这一基本属性和特征,至今并没有改变,也不能改变。30年来症、证的混乱已经使我们深受其苦。对证候含义的种种新解释尽管已经在学术界形成一些习惯看法,甚至成为一种积淀。但是无论如何,这不是“创新”,而是中医基础理论解体和异化的一种表现。当然,随着中医学所面临的学术环境和语言环境的客观变化,尤其在中、西医并存的特定历史环境中,有必要对证候定义的陈述方式加以厘正。但是这种厘正决不是概念内含在本质上的异化或解体。基于这样一种观点,并联系到证候一词的本来含义,这里试图对证候的定义厘正如下:
证候是中医学的专用术语,即通过望、闻、问、切四诊所获知的疾病过程中表现在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及其运动、变化,简称证或者候。
按照这个定义,“证候”是中医学专用术语。与此相应,“症状”(体征)是西医学专用术语;一声的“症”在中医学里为表征腹内积块(即症瘕)的专用字。
本文关于“证候”这一概念的定义,其内涵有五:
1. 证候是四诊获知的,包括病人主观讲述与医师客观诊察两方面的临床表现,与西医学的体征以及仪器、实验室检查的客观指标有本质区别,无可比性,也无法相互取代。
2. 证候在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反映了疾病的过程,包括了疾病表现的连续性、因果性、相互相关性关系。
3. “整体层次”包括“人身一整体”与“天人一整体”两个方面。
4. “机体反应状态”援引自“论中医学的定义”一文,本意是关于证候或中医研究对象的一种现代表述。是疾病在生物、精神情志、社会(自然)诸因素作用下的总结果,是自然流露的疾病外在表现的总和。
5. 证候的不断变化,源于病理机制的不断变化。
从《黄帝内经》的问世到今天,中医跳出经验医学的窠臼而迈入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的成熟阶段,已经两千多年了。在这个医学理论体系里,“证候”是其研究的对象和赖以形成与发展的基石。因为中医学就是一种“以系统方法研究整体层次上的机体反应状态所形成的防病治病的科学体系”。所以在对证、证、症、候的沿革和证候定义这些基本问题反复研究的数年里,常不免诚惶诚恐的压力和以哀兵之势在夹缝中孤军奋斗的情怀。以上浅见,愿学术界同仁不吝赐教,批评指正。只要有利于中医学走出困惑、健康发展,知我者罪我,亦荣幸之至了。
(原载于《中国医药学报》1996年第2期,发表时署名“韦黎”,收入本书时略有修改,原文“参考文献”部分从略。)
原文地址:http://lizhizhong.qihuangwenhua.com/lzz/kexue/zheng.htm
说明:今天无意中看到这个帖子,也发到这里来吧。供老师们讨论参考。 作者: 邓舒群 时间: 2007-7-26 14:50 标题: 回复 #5 飞龙在天 的帖子
致重先生所言甚是 分析允当 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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