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皮与毛的关系,谁都清楚,不会犯错。其实病与人、癌与人的关系也有些类同。癌可以视作为附在“皮/人”上的“毛”出了问题;“毛”的病,有可能毁掉“皮”;但没了“皮”,即使“毛”的病控制了,又有何用?只不过这时候人们常常会犯晕:顾了癌,丢了命!这样的傻事,我们几乎不断地在重复。只不过当事人常浑浑噩噩,还以为自己信科学技术,没错?
张老伯,77岁,患肠癌2年后转移到肝,做过介入,无法再继续了,2005年底找我治疗。当时肝内有多个病灶,大的
2厘米。治疗几个月后稳定在1厘米左右,一切皆恢复得很好,老伯每次门诊也总是有说有笑的。到了2007年6月份,CT示肝内有一个病灶稍有增大,小的或稳定,或已消失。其夫人和女儿都是特别认真之人。每次门诊完毕,总要问一声:他的肿块有些增大怎么办?我则回答:目前不宜做创伤性治疗,因为患者一切感觉都好!你们要现实些,追求生存质量最重要。老头也完全赞同我的意见,毕竟他遭过罪,现好好的享受生活,多好!然而,其妻女每次盯着追问,我只能说,必要时可考虑再介入一次。但目前不值得! 半年过去了,连续两次检查,肿块长到了3厘米,但长势的确很慢。妻女俩不顾老伯反对,也不听我的劝阻,执意给老伯再作了一次介入。而介入科医师在操作前请家属签字时也明言,这次操作危害性很大,可能得不偿失。但她们满脑子的“征服癌症”思想,以为介入一做,征服癌症,就万事大吉了。 谁知2008年元旦前做了介入后,初起只是肝区疼痛,胃脘不适,十天后出现黄疸、低热,严重消瘦,肝功能指标异常,肝功能衰竭之象日趋明显。一查,癌胚不但没降,反而跳得更高。过了春节,患者奄奄一息,好端端的一个带癌生存者,家属只知征服癌症,没想到“催其命期。”元宵前后,撒手而去。 想到这类案例,不由得掩卷沉思!是啊,行医者和家属们都应该永远记住:“人”比“病”重要;敬畏生命,呵护生命,应优先于征服癌症,控制指标。
——摘自何裕民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