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赖不过去,就继续在这顶着,热切期盼后来者.
三、药膳禁忌简述
药膳禁忌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禁忌涉及到药膳与地域、季节、年龄、体质、病情,以及用法、用量等方面,狭义的禁忌仅指药膳与人体方面的禁忌。
1、患病期间的禁忌
这是根据病证的寒热虚实等,结合药物、食物的五味四气、升降浮沉等特性来加以确定的。中医学在病人的饮食禁忌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并有系统的理论指导。据文献记载,古代医家把患病期间的禁忌概括为以下几类:
生冷、黏滑油腻
各种冷饮冷食、水果以及荤油、肥肉、煎炸食品、乳制品(奶、酥、酪)等等。为太阴少阴家人所忌,也就是大多数中医说的脾胃虚寒一类。尤其为外感初起患者所必忌。如《伤寒论》桂枝汤用法中就特别注明“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物。”
辛辣、腥膻
各种海鱼、虾蟹、羊肉、狗肉、鹿肉以及葱姜蒜、辣椒、花椒、韭菜、酒烟等等。为阳热证患者所忌。
发物
指能引起旧疾复发,新病增重的食物。除上述腥膻、辛辣等外,尚有一些特殊的食物,如荞麦、豆芽、苜蓿、鹅肉、鸡头、鸭头、猪头、驴肉等,为哮喘、动风、皮肤病患者所忌。
2、不同病证的禁忌
病证有寒热虚实的不同,在运用药膳疗法时也必须考虑病证的具体情况,要遵循“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的大原则。
寒证
治疗原则为温补散寒,遵循太阴少阴,宜食温性热性药膳,忌用寒凉、生冷。
热证
治疗原则为清热、生津、养阴,法在阳明,宜食寒凉,忌食辛温伤阴的食物。
虚证
治疗原则为补益。阳虚者宜温补,忌用寒凉;阴虚者宜清补,宜用清淡凉润,忌用温热。阳虚者不宜过食生冷瓜果及偏寒凉的食物,防止再伤其阳;阴虚则不宜吃辛辣之物,如葱、大蒜、辣椒之类。由于虚证患者多数脾胃功能较差,因比也不宜吃肥腻、油煎的食物,以清淡而富于营养为佳。
实证
是指邪气盛实而言,如热证、寒证中都有实证,在虚证中也有正虚邪实的,如厥阴病等。要根据具体情况施治,或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辨清六经,才能获良效。
3、孕期和产后禁忌
孕期和产后,母体处于特殊生理阶段。妊娠期,母体之气血以养胎元,此期多表现为阴虚阳亢,因此应避免食用辛辣、腥膻之品,以免耗伤阴血而影响胎元,可进食甘平、甘凉补益之品。有妊娠恶阻者,应避免进食油腻,可选用健脾、和胃、理气之物。中医学认为,产后多虚、多瘀。产妇多表现阴血亏虚或瘀血内停等征象。另一方面,产妇还要以乳汁喂养婴儿,应以平补阴阳气血为主,可进食甘淡平类,慎食或忌食辛燥伤阴,发物、寒凉生冷食物。这也就是中医常说的“胎前忌温,产后忌凉”,当然,这只是个大概规律,不可过于拘泥,因为人的体质是不同的,即便同一个人,也是会变化的。否则,恐难免误人之疚。 |
评分
-
1
查看全部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