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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何要起诉张功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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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东义 时间: 2006-11-23 15:19 标题: 为何要起诉张功耀?
为何要起诉张功耀?
——努力构建和谐氛围,客观公正认识中医
河北省中医药研究院、曹东义
邮编:050031 电话:0311—86738352、电子信箱:caodongyi58@sohu.com
张功耀用错误的方法研究中医,用污损中医名誉的手法评价中医,用违反法律的言行不断伤害中医,严重污损了中医的社会形象,造成的恶果是深重的,其远期影响难于估量。我们应当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中医合法权益,捍卫中医法律地位。
首先,张功耀所说的“中医”,既包括“中医人”,也包括“中医学”,这两者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是不能肆意诋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一条说:“为了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我们说的中医,当然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取得资格的“中医”,没有这个资格的人,如果实行医师的业务,叫做“非法行医”,是犯罪的行为;管理“中医”的是卫生行政部门,而管理“非法行医”的是公安部门。张功耀主张的“努力推动中医退出国家医疗体制,回归民间!”就是要把中医的诊疗活动,由“合法”变成“非法”;由政府保护、监管,变成政府放任、取替。
张功耀是个懂法的人!可是,他是怎样评价一个合法的职业人群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条说:“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适用本法。第三条说:“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中医学是既古老又充满活力的学科,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优秀代表,是正在走向世界的独特知识体系。中医药工作者肩负着继承与发展的历史使命,是我国“中西医并重”卫生体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不容肆意诟病。
那么,中医如何“依法履行职责”?就是要按照中医理论,使用中药治疗疾病。这本来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人们尊重的事情。
张功耀是怎么评价中医的呢?他在《告别中医中药》之中说:中医“装腔作势,欺骗患者”。“推行异物、污物、毒物入‘药’,坑害患者”。 他在《给全国网络读者的公开信》中“表明态度”时说:“我可以负责地说,中医既不是什么积极的文化,更不是什么科学,甚至还不够格称‘伪科学’,而是中国古代落第文人,利用人们‘病急乱投医’的心理而刻意做成的骗局。什么‘三阴三阳’、‘五运六气’、‘七经八脉’,全都是热混了的胡话,没有丝毫的科学价值和文化价值。过去人们受骗,是因为中国的科学落后。现在,我们已经有了科学,就不应该继续容忍这种装腔作势的欺骗性文化了。那些愿意躺在他们的‘文化归宿’中说梦话的,我们可以去唤醒他们,但不要勉强他们。但是,他们没有权力继续诱导我们的年轻人跟着他们一道去说梦话。一个混乱而自满自足的思想体系,无论怎样‘弘扬’和‘保护’,都绝对不能与集中了全世界人民智慧的科学去竞争。所有对中医的‘弘扬’和‘保护’,无非就是继续培养一些睡大觉、说胡话的人。如果被《红楼梦》养活的教授,终归不至于一开口就说胡话的话,以《黄帝内经》作为自己的‘文化归宿’的人,则每每开口却尽是些热混的胡话。”他污蔑中医理论是“土匪黑话”、是“胡诌”;漫骂中医是“骗子”、是“鬼混”。
他在很多文章里,都是用这种“负责”地态度,说着许多极端不负责任的话;这封公开信的态度,就是他研究中医的态度,也是他看待中医的立场与观点所在。他用索垢求瘢、以偏概全的研究方法,错误评价中医,伤害中医感情,污损中医形象,促退中医事业。他扬言说:“很明显,我将继续战斗下去!你们当中的任何人都不要指望我‘悬崖勒马’,‘告别固执’!”他搞取消中医的网络签名活动,在受到政府制止和大众批评之后,还不断抛出《对于卫生部发言人表态的表态》、《“护医使者”的保守能力系数小于零》、《中医界的这个自我渲染放(犯)了什么错误》《中医的死亡是必然的》等观点错误的系列文章,继续进行挑衅。
张功耀谈论的中药,也是受法律保护合法药物。他说:“曾经被中医称为‘大补之王’的人参(Panaxginseng,L.),经现代研究以后,既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营养价值,也没有发现其确切的药用价值,相反却发现了它对于某些疾病的有害作用。”他完全不顾《中药大词典》里的各种数据,那是几十年之前就已经做过的许多实验,是凝结了前人大量心血的结晶。许多专门研究单味药的专著,不仅国内有,外国也有。比如对于大黄、附子、丹参等等都有专门的著作出版。中药也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而收录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
张功耀“促退”中医的错误言行,严重背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中共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精神,流传甚广,影响很大。既然他对于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意见不服,而且“将继续战斗下去!你们当中的任何人都不要指望我‘悬崖勒马’,‘告别固执’!”我们就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制止他对于中医的继续伤害行为。
首先,我们应当区分正常的学术争鸣与违反法律的行为。
张功耀一开始就不是正常的学术争鸣,学术是他的伪装,是为了麻痹中医界,好蒙混下去,瞒天过海,暗度陈仓。《告别中医中药》首先以网络传播的形式无限制地扩散,然后再找机会进入学术领域。而且,他的宗旨明确,就是“告别”“取消”“促退”中医,主题先行,然后再慢慢找根据,凑材料,真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以科学的名义”,从何说起?张功耀何德何能,可以代表科学?有授权吗?科学是一个多么广大的体系啊,他怎么能代表得起?他精通所有的科学分科之学?是这些学科的带头人?有权代表科学说话?他能代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科学?能代表过去的科学、现在的科学、未来的科学?谁能相信!代表不了,强行“代表”,那就是冒用“科学”的旗号,把科学当大棍子使用,这是亵渎科学!
“以文化进步的名义”更是荒唐。文化是人类活动的总合,包括巫术与宗教,都是文化的体现。古代之巫与现代之巫相比较,就有进步与原始的差异;宗教也是发展的、变化“进步”的。张功耀可以代表进步的巫术与宗教,来批判中医吗?他经常说中医不进步,其实,他最不进步,他站在21世纪现实的讲台上,仍然重复着70年之前有些人的过激语言,甚至连强调也没有变化。时代已经发展到了21世纪,他仍然像100年之前一样,念念不忘改造中华文化,说什么要取消阴历、取消孙子兵法、中国古代无科学、李约瑟的难题根本不存在、要愚公移山、开启民智,等等。可惜的是,这些话如果讲给西太后听,也许会很新鲜,现在仍然以此为“卖点”,已经错过了100年。
“以生物多样性的名义”同样荒唐,张功耀没有创造世界,没有开天辟地创造万物,却能自诩为“生物多样性”的当然代表,请问,你代表的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代表微生物?当微生物进入你身体的时候,你要使用“抗生素”杀灭它们,为什么要干扰“生物多样性”?你每一天都在消耗动物与植物资源,为何不为了“生物多样性”的繁荣昌盛,而牺牲自己的小我?恐龙灭绝,也是中医的原因吗?你没见中医已经用了许多代用品、种植品,来替换原生药物吗?视而不见,何明之有?孤陋寡闻而已。
“以人道的名义”是张功耀最不该谈论的话题,中医在几千年之前就已经把医学做根在人道的基础上了。所谓“人血馒头”事件,那是“小说家”的虚构,不足为据。如果非要找一些根据的话,我到可以提醒你,19世纪的时候,西医学刚传入中国,他们解剖尸体的做法,很令中国人恐惧,纷纷传言洋人剖腹取心,摘肺切肠,这都是很令中国人恐怖的行为,由此引起误解,“天津教案”就是这样发生的。可是,阴差阳错,鲁迅杜撰了“人血馒头”的偏方,有人就按在中医的头上,实在是黑白颠倒,信口雌黄。张功耀自己磨刀霍霍,表面上却说他始终“刻守学术”的准则,暗地里推动反中医活动不断升级;一会儿说自己是个教授,一会儿大骂中医是骗子、鬼混,有这样故意知法违法的教授吗?一会儿说要《为我的告别中医中药划一个休止符》,一会儿挑逗说《“护医使者”的保守能力系数小于零》、《中医的死亡是必然的》。百变的张功耀,不变的反中医宗旨。
我们必须善于识别打着中医旗号的恶劣勾当,他们损害的是中医的声誉,危害中医事业,干的是违法的事情,是中医的敌人。有人问我,骗子们为何不打西医的旗号,而专门打中医的旗号?我说,中医在群众之中有威信,而且是几千年的患难相知,所以,骗子们爱打中医的旗号。假如,中医在群众之中没有信誉,还有骗子打中医的旗号吗?另外,中医的理论,中国的民众容易理解,所以经常被盗用,骗子们为何不用外语行骗?中医的技术简单、方便、廉价,不需要“科技包装”,也是骗子们爱打中医旗号的原因。社会上的假冒伪劣,仿冒的都是名牌,谁去仿冒没有知名度、信誉很差的东西?西施很美,但是她很弱势,她被坏人欺负之后,希望得到社会、法律、道德的声援,我们能够说“你为什么不长的和张飞一样?为什么不和项羽一样?人家为什么不欺负东施?”我们能这样说吗?
我们还要区分群众按照中医的方法进行自我养生、自我疗养与“违法行医”的关系,中医与民众之间,自古就没有鸿沟。中医的理论与技术,来源于民众的探索。药食同源。群众之间互相介绍养生经验,不属于“非法行医”。只有以中医为职业,以中医为利益来源的行为,才能界定为“行医”。非法与不非法,要看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
中医很古老,中医也很年轻。中医的古老,是因为她的历史很长;中医的年轻,是因为她刚刚在按照现代科学的语言,述说自己的本质。中医需要关注,中医需要爱护。中医不需要“瞎忽悠”,不需要诽谤与漫骂。
那么,诉张功耀什么?
我们起诉张功耀污损中医名誉。要求他停止继续侵害,赔礼道歉,挽回影响。
尽管他知法犯法,属于诽谤,应当到“刑事厅”起诉他的“诽谤罪”,但是,念他是一个教授,我们给他悔过的机会,主张在民事厅起诉。当然,他污损中医,影响中医的经济利益,也可以在经济厅起诉,但是,他没有赔偿能力,中医事业的损失他真的陪不起,所以,不必要在经济厅起诉。
要分清言论自由与遵守法律的界限。阿扁在台湾,言论痹慌功耀自由,但是,阿扁不能违反《反分裂法》;网络是虚拟世界,也不能发布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行,何况以公开身份,以中南大学教授的招牌污损中医,我们能够放任不管吗?
张功耀心虚了,他已经把《给全国网络读者的公开信》从他的网站上撤下来了,但是,网络里有的是转载的依据;而且,河北省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会10月25曰召开的“维护中医权益、捍卫法律尊严”的会议上,已经通过了初步决定:起诉张功耀侵害中医名誉!《燕赵晚报》11月1曰A11版,记者刘勇峰把这一消息披露出去之后,笔者经常接到外界的电话,询问起诉之事进行得怎样了?
我可以告慰大家:张功耀污损中医的证据,已经在石家庄市公证处进行了法律公证,并且走访了多位法律界的专家,立案没有问题,“正义在我,出师必胜”!这就是我可以转告大家的消息。
现在,我们“控弦在手,引而未发”。这是为什么?一者,我们要看张功耀的表演,看他还能变化出什么模样,做出怎样的举动,让人们看得更清楚、更准确,很难得这样一个演员,而且八面玲珑,知名度不断攀升。
第二,我们希望得到全国中医界的声援,更欢迎一起起诉,而不愿意独享这一光荣。河北的中医事业毕竟存在差距,尽管我们很努力,但是,河北中医学院的独立建制取消之后,成了我们的隐痛。我们应当以什么姿态与全国同道交流,我们的位置应该放在哪里,这是我们不能不考虑的。
欢迎声援!欢迎转帖!更欢迎同诉!!!联系我们,让我们一起为中医做一件有益的事情!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在以法律为基础的平台上,客观公正地看待中医,给中医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为中国和世界人民的健康事业着想,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而一道努力奋斗。
200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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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源 时间: 2006-11-24 08:44
作为河北的“民间中医”,我绝对支持曹先生,算我一个。
起诉张功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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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志杰 时间: 2006-11-24 15:05
还好,我们吉林省的长春中医学院此前晋级为吉林中医药大学!幸事!
支持曹先生的呼吁!希望我们大家共同携手,以法律为手段,“砸”烂以张为首的打着“反伪斗士”的旗
号到处放毒咬人的一小撮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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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远峰 时间: 2006-11-28 14:38
支持用法律武器维护中医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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