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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病需读
盖闻天布五行以植万物,人禀五常以为五脏。经络其腑,输转阴阳。会通玄冥,幽微之至,变化难极也。人之所依养者,自身形体,乱于和气者,众病之宗。药可除其毒患,医能救其顷危。安身必资于食养,救病须凭于毒药。不明食宜不足以存其生寿,昧于药忌岂能以除其苛疾?食可排邪以安脏腑,悦神爽志以资血气。若能以食助平疴,释情而遣病,则去康复不远矣!
是故养病者,所以养护真元之气以助药之伐邪荡寇,甚于养生也。求医服药疗病之间,当知药力之发挥,尽在于饮食将息之得力。不可不察耳。
今为细分四则,于此求诊之患家,当深悉本义,锐意行之为盼焉!
其一者,食宜也。
患家所食之物,必须透熟,熟则易化,与药相得。勿食生硬,碍于脾胃,难得药力驰骋。少进盐醋,阻郁气血。更须断生冷酵滑,猪犬鸡鱼,油烹火煅,蒜及酒浆瓜果。尤忌陈臭宿滞。
勿过饮酒以败肠胃,乱精神。夏秋之季,勿食油腻酥烹,人所以多病,乃春夏凉饮冷食太过,戕伐阳气也。故圣人春夏养阳之语生焉。
所喜牛肉与稻粟粥,最益药力也。乳酪之品,益人筋胆,润泽发肤,宜食无过。故饮食清淡,每宜节俭,勿寒勿热,无使脏腑气血滞浊,药力乃行,效亦宏显,否则非但无效,更恐变生不测。当知药性刚烈,譬如用兵。兵之不祥而勇暴,乃不得已而为之,牙血之报,以毒攻毒耳。不相得,则所怨遂起,散为流寇,图增其患。患家切切慎之。
其二者,恬淡情志也。
疗病之时,法当远离俗务,静寂心神。七情所乖,最是伤身之贼。喜怒伤气,暴怒伤阴,暴喜伤阳,暴恐损肾,久悲伤肺,多虑伤脾。阴阳五内具乱,安得养病益生?内经有恬淡虚无之言,故能真气从之,精神内守以拒邪。老子有无为无欲之语,乃可负阴抱阳,水火交济而长年。盖七情纷逆,最损三世之钟灵。功名烦心,利禄扰情。营营相逐,至亡不殆。终归精神竭尽,一点真灵飘乎于异域耳。
是故疗疾养病者,于此尤需多加留意。得片刻闲情则多增半刻阳寿也。脏气安稳,药力可全其功也。
其三者,劳倦起居也。
劳逸结合,勿过安逸,勿过劳苦。过逸气血泣塞,过劳筋骨具羸。肝者罴极,肾者作强,一旦过之,生气惫损,病何能养?经云:“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是謂五勞所傷。”患家需谨记之。否则即使大服补药,亦得不偿失也。
劳倦如此,起居安和?顺应季节,调整心志,合四季之生长收藏,早晚起卧,各安其时,勿违自然之理。即经言之法合阴阳数术也。冬不过暖,夏不过寒,食不过饱,头欲凉而脚欲暖,此安身养命之常,亦调病之方,一有违背,所病虽灵丹莫起。尚有房事之忌,患家不可轻心。养病期间,保精护肾为要。盖肾为阳宅,奉生之本,藏化阴精,每于服药病去之际,正气振发,阳根迭起,岌岌思淫,忘记医嘱,肆意过泄,则病势返还,变生他疾,慎之慎之。
其四者,就医心态也。
病有六不治,即扁鹊所云:“人之所病,病疾多,医之所病,病道少。故医有六不治:骄恣不论于理,一不治也;轻身重财,二不治也;衣食不能适,三不治也;阴阳并,藏气不定,四不治也;形微不能服药,五不治也;信巫不信医,六不冶也。有此一者,则重难治也。”
逢上六种,医者束手难为,病家记之。
尚有一种,间断服药,数数更医。此服一剂,彼服十丸,非但医者有怨,自身命亦多损,亦医家之不治也。
又:
病分三苦——治则无痛苦,不治则有痛苦;治则缓解痛苦,不治则加剧痛苦;治亦痛苦,不治亦痛苦。
病分四残——治则不残,不治则残;治则迟残,不治则早残;治则轻残,不治则重残;治亦残,不治亦残。
病分五果——治能愈,不治亦能愈;治则愈得快,不治则愈得慢;治则好转,不治则亡;治则晚亡,不治则早亡;治亦亡,不治亦亡。
故《神农本草》曰:“••••病已成,可得半愈。病势已过,命将难全。”
故医者治病不治命,于不可救治,唯减其痛苦,别无它法也。
上述各则,患家需明识,方可正其心态,洽合医药,遇良医而施灵药,慎饮食而养性情,可治者速其康复,不治者可解其痛而尽天年,庶而无医患彼此纷怨,而同登德和共欢之仁域大宝云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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