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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连载】学佛群疑(二)——圣严法师著 [打印本页]

作者: 香雾    时间: 2009-9-8 20:20
标题: 【连载】学佛群疑(二)——圣严法师著
佛教相信在劫难逃、在数难逃之说吗?



    佛教不相信定命论,但是相信因果论。因果是可以改变的,过去已造的因加上现在的因,可以改变它的结果。但是佛说:定业不可转,重业不可救。所谓定业,是造了极大的恶业,如五逆——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僧、出佛身血;又如毁谤三宝、杀人越货、纵火决堤、强暴妇女等重大的犯罪行为,都是不可变转的罪业。因为这些行为不仅造成他人生命的丧失,并长久影响社会的安定,所以必须受报。

    古来已有“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的谚语。杀生太多,不免引起战争,而相互的残杀与斗争,则会招致兵荒马乱、十室九空、哀鸿遍野等劫难。

     “劫”是时间或时限的意思。恶因若累积到某种程度,便会发生某种灾难,有的是区域性的,有的则是全国性乃至世界性的,但看造业人数的多寡和所造之业的轻重而定。今生造业不一定今生受报;但在过去世中,于不同的地方,各人造了某类的恶业之因,就会在未来世中的某个时代的同一环境中,受到相同的恶报。

    “数”不是佛学名词。屈原于《楚辞》的〈卜居〉内有云:“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此数是指占卜之术数;《书经》的〈大禹谟〉则云:“天之历数在汝躬”,以及收录于《文选》应璩所撰之〈与曹长思书〉一文内又云:“春生者繁荣,秋荣者零悴,自然之数,岂有恨哉!”这些都是讲天理、命运或气运之说。而将之与佛教的“劫”字配合,便产生“劫数”之说了。

    佛教所讲的“劫”,是梵语“劫波”(kalpa)的音译,指非常长的时间过程,其有大、中、小劫。所谓小劫,若用比例来说,如果人类寿命最长可达八万四千岁,最短仅得十岁,那么,从八万四千岁起每一百年减一岁,减到只剩十岁,再从十岁起,每一百年加一岁,加到八万四千岁,如此一减一加的历程,总称为一小劫;二十个小劫为一中劫。众生所居住的世间分为成、住、坏、空四个阶段,每一阶段是一个中劫;四个中劫成一循环,是为一大劫。

    据佛经所说,只有“住”的阶段有众生活动,其他三个阶段,众生应是迁到他方世界去。而在还没有迁出之前,遇到“坏”的阶段开始时,会有大火、大水或大风等的灾变发生,称为“劫难”,能把物质世界以至禅定世界全部摧毁。尚未脱离这个世界的众生,就是在劫难逃。劫难之后,如果业报未了,业识——生命的主体,即转生他方世界继续受报;如果业报已了,不待劫难到来便生佛国净土,从此超出三界,永远不再遭受劫难的摧迫,称为“出离苦海”。当然,若不修行佛法,要想脱离这样的劫难是不可能的。

    民间传说的在劫在数,虽和佛法相关,却是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只知无法逃避而不知如何超脱。所以民间每经一段承平时代,便丧失忧患意识而形成歌舞升平、生活糜烂、道德堕落和思想腐败等现象,某些预言就会因此传出而呼告大众:将有天灾人祸、战乱等发生,会有多少人死亡等等;甚至危言耸听,说死里逃生的人少如漏网之鱼。其中有些预言说这是无可挽回的事情,但也有若干预言呼吁社会大众及时端正人心,劝恶向善,回头是岸,以挽救劫难于临头。这些预言大致是出于民间信仰的有心之士,也有的是出于佛教徒的化世方便。

    有些人士基于在劫在数的观念,以为那些杀人魔王的出世似乎也有道理,即不是他们要杀人,而是被杀的人需要他们来处理,否则善恶因果报应之说就无法完成。这种说法必须纠正,如果说魔王是应众生须受劫难而来,则好比是刽子手行刑杀人,是执法而非犯法造罪。其实,既被称作魔王,就算是造罪而非“替天行道”的执法行为,唯有自然的灾变及人力无从抗拒而遭的劫难,始为“天数”。所以,魔王杀人,恶业极重,也是要受恶报的。

    如果是来自火、水、风等的天灾杀人,则是自然的报应,其中没有人格的魔力或出于某些恶人的意欲,乃是造业者直接受报。所以在佛经中只有说火、水、风等自然的劫难,没有说由魔或魔的代理人来执行众生的恶报。因为被魔王杀的人,虽然很可能是罪有应得,但也可能是出于魔王的一时愤怒,或出于恶人的偏激疯狂,甚至会促成更多人假借替天行道的名义而涂炭生灵,这样不仅不公正,也给宵小犯罪做恶的口实,所以,佛教不赞成以魔王代替自然灾害来杀戮众生的说法。


    众生为了逃避劫数,必须修学佛法。修五戒十善能免除三途之苦,即刀兵、水火和地狱诸苦;修禅定能暂时免除内心烦恼之苦;若能开悟而得智慧,即可出离三界的生死之苦。如果自己没有信心修好五戒十善及禅定智慧,也该多念阿弥陀佛,发愿往生西方阿弥陀佛的极乐世界,同样可以出离生死的范围。可惜众生只畏苦果,而不知避恶因。其实,最好的办法是即时去恶向善,广种福田,修学佛法,发菩提心,求成佛道,如此即可免遭受未来的劫数之难。

作者: 香雾    时间: 2009-9-8 20:27
如何使人相信三世因果?

    通常认为若要了解三世因果,必须藉宿命通知道过去,用天眼通知道未来,才能亲见三世因果。其实,这是似是而非的观念。

    所谓三世,是指时间上的过去、现在、未来,可长可短、可近可远,长的以无量数的阿僧劫计算——过去阿僧劫、现在阿僧劫、未来阿僧劫;比如说:众生发心成佛,要经过三大阿僧劫。其次以大劫计算,例如说:过去劫、现在劫、未来劫;再次,以生命的生死计算,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最少以秒乃至于比瞬间还要短的刹那计算,前刹那、现刹那、未来刹那。一切众生,如果不出生死,就在无穷的三世之中,无尽的时间里边,一直循环延续下去。如果仅仅把前生、现生、未来生看成三世因果,那是看得太狭隘了。

  人既知有现生之中的三世因果,必能推想到有无尽的三世因果;不过问题在于今生的三世因果,是凭记忆力——所谓经验而能相信、接受的,对于隔生或生前与死后的因果关系及事实,因为已出乎用脑细胞记忆的范围,所以,难以接受和相信。因此要求诉于鬼神和神通的帮助,等到亲见了过去和未来的生命现象,才能真正地笃信不疑。

    神通和神鬼的力量是有的,但极其有限;纵然能够使人知道过去世或未来世,也是极其短近的时间范围,不可能使人知道无穷无尽的过去和未来。既然如此,那依旧不能使你相信最初是什么?最后是什么?是有?还是没有?怀疑三世因果的问号依然存在。

    佛法彻底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是用神通和神鬼的力量来告诉你过去和未来,而是要你知道两句话:“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来世果,今生做者是。”现在的今生就是未来的过去;现在的未来,就是未来的现在;现在的过去,就是过去的现在。因此,只要你清楚地了解、掌握现在这一刻,那就已经包括了三世因果的现象。否则追求、追问、探知过去和未来,除了增加现在的困扰和浪费现在的时间之外,别无益处,既对于现在无补,对未来也无益。

    现在有好运,一定在过去曾有好的业因,现在有恶运,一定是由于过去所造成的恶业;未来的好运,一定是从过去的善业加上现在的努力,未来的恶运,一定是过去的恶业加上现在的懈怠和造恶。命运掌握在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但基于个人现在的善恶与勤惰,恶运可以改变,好运也会消失。

    有些人因为不能见到过去和未来,所以不能相信过去和未来的存在。其实,如果没有见到的就不能相信或不能接受的话,那即使在现生之中,也有许多不能相信和不能接受的事了。例如:民族的历史、宗族的族谱、家族的家谱,所记载先民和祖先的事迹,有谁亲眼见到的?曾经见过曾祖父或高曾祖父的人,就很少了,但总不能因此否定祖先的存在吧?所以,肉体生命的遗传,是来自列祖、列宗,亦能传之于子孙万代,这就是肉体的三世因果。


    而今生之前,必然有无始的源头和未来的去向,物质的肉体之外,必有灵魂、精神或佛教所说的神识的迁流。然而,以唯物论的立场,人死如灯灭,除物质外,没有精神;这样的论调对于人类而言,容易养成不须为自身行为负责任的态度,甚至演变成残杀、斗争,为达个人或某个集团的利益,可以不择手段去牺牲他人的利益,或牺牲其他集团以及其他族类的生命和财产。所以,为了对于个人的未来有所寄托,并指出方向和努力的前程,相信有神识的三世因果,是最安全的。而全体人类若都能接受神识的三世因果,便可完成互敬、互助、互谅、彼此共存共荣,而不相互伤害的生存环境。否则的话,造如是因,必得如是果,善恶不分,利害互见,便会造成将来世界的动乱与不安。

作者: 香雾    时间: 2009-9-8 20:32
佛教对于命相、风水的看法如何?

    命相、星相以及风水地理,起源很早,以星相家的传说,可以推到太古以前,天地始成之时,也就是当宇宙存在的同时,就已形成了他们的原理。

    以佛教的观点看来,对于命相、风水之术,既不否定也不肯定,因为他们虽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是绝对的真理,可信但不足以迷信,可不信,不信亦无大患;所以,释迦世尊禁止弟子们从事星相、风水、卜筮等的行为,但也没有反对他们的存在。

    星相,就是天体的运行和我们所处地球位置的关系,彼此间有其一定的轨道,而产生了气候季节的变化、地理位置的配置和人物居住的环境。若配合了出生的时日年分,予以相加、相乘和相除,便成了生辰八字的命理原则。比如马年生于冬天的北方,命不会好,因为马在冬天的北方,没有草吃;如果兔年生于春天的南方,在近山靠水之处,则命运一定会好。可是从佛家的立场说,人的祸福吉凶,是由于过去世的善恶业因而感得今生的果报,这是先天的;如果加上后天的努力或懈怠,就会改变或影响这生的命运,这是后天的因素加上先天的条件,而构成所谓命运的好坏。

    因为过去世所造不同的业因,所以感受到今生不同的环境。所谓环境,包括父母的遗传,文化和文明的背景,养育和教育,乃至兄弟等亲戚、师长、朋友、同事、同学,都会影响一生的命运。如果前生的业因虽坏,感得今生的环境也坏,那也未必是决定的坏;只要注意内心的修养,身体的健康,知识的增长和智慧的开发,就会改变原有的命运。所以,仅仅根据生辰八字的命理,来判断人一生的运道,对中下等人不无道理,对中上等人,特别是上上等人,是无法掌握的。

    命理和相理应该分开来说:命理是到出生为止的所谓生辰八字,属于先天的。相理是从出生之后,一方面接收了父母遗传的身相,包括面相、骨相、声相、手相;另一方面由于后天的锻练或糟蹋,健康或残障以及心理的是否正常平衡,而会使得出生时的身相随着生命的过程有不同程度的改变,这才是相理的总和。所以,命理不能转,相理随时变、随心变,因此相无定相,命无定命,当然是可信可不信。

    至于风水、地理是依据天体的方位和地理的形貌而决定它对于人的影响力的好坏利弊,这是属于自然,也是属于常识的。顺乎自然即可以得天时之正、获山川之利;背乎自然,则相反。这从哲学上讲,是属于形而下的应用哲学或自然科学。近代的人又以磁场、磁力的科学依据来说明风水、地理的原理;磁力集中点,磁场的顺方位,对于人体有益,也对于人的心情有助;否则,也是相反。

    所谓风水,风是空气,是来自空中的活力;水是万物生长之必需,是来自地下的活力。有了这两种活力的配合,再加上能够吸收充分阳光的地理位置,那不等于近人所说的生命三要素:阳光、空气、水吗?

    可是我所熟识的名地理学家李易浓先生说:要有①积功累德②生辰八字③地理风水,三个条件都配合得好,才能够富贵寿考。所谓生辰八字,就是先天的命理;所谓积功累德,就是后天的努力修养;地理、风水只占其中三分之一。如果命坏而又心恶、行为不正,不会找到好的风水;纵然已得好的风水,也会遭受水灾、地震等的自然灾变所破坏。而且他又说:“三分风水七分做。”也就是风水必须加上人为的努力,去改善环境。因此,从佛教的立场说,风水、地理虽然有其道理,但也未必是决定的道理。

    古来祖师都能在高地峻岭,深山大泽,辟草莽,建丛林,安众养道,成为后来的名山。既是名山,必占好的风水、地理,历千年而不堕,经万世而不败,这是多么好的风水、地理;但是他们都没有风水、地理的专业知识,而且往往还能够改变地理,不假以人工而有自然变化的现象。像一九三六年虚云老和尚复兴曹溪门庭南华寺的时候,就发生了大雨筑堤,河流改道的事实。

    另外,我们北投中华佛教文化馆新馆的地理位置,只因我本人从四周环境和方位所得到的自然反应,觉得非常舒畅,所以没有请地理师之前,就已做了择地的决定,结果,由专家们勘定之时,都说:“好!好!”我可说是一个毫无地理、风水知识的人,只是知其原理,认为此理与彼理,应该理理相通才是。因此,我既信又不信;为了我自己,我不必去信;为了随俗,以慰大众,请专家勘定做为参考,也无伤大雅。所谓参考,仅止于参考,不可盲从盲信,否则反而会遭致心理上的困扰及生活上的不便。


    反观,职业的星相士或被誉为卓越的星相家,很少能为他们自己找到好的风水、地理,也很少有星相学家用他们自己的学理和经验来改变他们自己的命运。因此,佛教徒应该以学佛为根本,以佛法来化导众生为根本,若以命理、星相、风水为专业,则是本末倒置。上智者不妨涉略,中下之人若研究此等杂书、外术,浪费时间,妨碍正修,宜予设限。

作者: 香雾    时间: 2009-9-8 20:42
“念佛一声罪灭河沙”是真的吗?

    这是出于《法华经》的经句,是从发心的观点说。

   
    佛教的灭罪理论和基督教的赎罪思想不同。基督教说,耶稣受十字架钉死就是代世人赎罪,凡是信他的人,都能免罪而成为无罪。但是又说,人不以自己的善恶行为做为有罪无罪的判断,人之能否进入天国,是看上帝的审判来决定,因此,基督教的赎罪之说,有它的矛盾。上帝既然基于爱来造人,又要基于人类的原罪而来赎罪,结果只有为上帝选中的人能被召至天国,其他的人都将被丢进炼狱,爱与罚、善与恶,不是基于人类的道德,而是出乎上帝的大能或权威,基督教强调信者得救,伦理的矛盾与否,对他们不能构成问题。

    佛法不是如此,佛能救济众生,这是诱导、启开众生自己来去恶向善,再自有漏善而至无漏善,也就是从不造三恶道的因为起点,继续努力则修人天福报,成为有漏善。再修菩萨道乃至于佛道,成为无漏善,即是彻底灭罪。

    经说:“罪性本空由心造,心若灭时罪亦亡。”罪是由于造作恶业所成,又叫做烦恼垢和罪垢。罪的完成必须有三个条件:有心犯罪、知道是犯罪、确已犯了罪。比如杀人,预谋杀人、知道是杀人而真的杀人,如缺其一,便不成为重罪或不成为犯罪,其中最主要的是意念。若未预谋杀人,也不知道是杀人,而人被杀了,不算犯杀人戒。比如心狂意乱,失去理智的人,虽杀人不犯杀人罪。

    念佛的人,心向于佛,只此一念已超三界;如果第二念忘掉了念佛,则仍在三界。念佛心与佛相印,则远离无量罪业,念念念佛,念念离无量罪业,永远念佛则不受三界果报。

灭罪的意思,第一层次是远离罪恶的业因,第二层是不受罪的果报。所谓不受果报,也有两层意思,第一是已得解脱之人,虽受三界身,不以为苦,所以,等于没有果报;第二是罪业种子久久没有机会受报,就如植物的种子置于石头之上,曝于烈日之下,久了自然失去发芽的功能。

作者: 张界锋    时间: 2009-9-9 09:40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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