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医生收红包,应以刑法约束
标题: (原创)医生收红包,应以刑法约束 [打印本页]作者: zhongyi999 时间: 2006-7-15 13:28 标题: (原创)医生收红包,应以刑法约束
医生收红包,应以刑法约束
讨论]:医生收红包,应以刑法约束
医生收受红包,在我们这个经济极不发达的伤心城市(吉林市)已经司空见惯,成了人人尽知的潜规则。
我们暂不评论医疗是否应该产业化,也不去评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机构的真正面目,更不去评论看病贵、看病难、因病返贫问题,只就医生收红包一事,发表一下见解。
据报道,河北承德一阎姓女士,进京在一家三甲医院做胆囊摘除手术,因惧怕“脸色”及不满,按当地规矩,给主刀医生1500元,“拉构”的助手500元,麻醉师500元,器械护士每人300元。住院15天,除正常费用外,红包就掏出5000元。
我市某市级专科医院,就剖腹产一项手术,红包需800-1000元左右。否则,医生怨气一生,一些不必要的术后高昂费用接踵而至,并于其间赚取高额回扣,嘿嘿!羊毛出在羊身上!高!!
这还是外科,内科怎么办?看着那些“屠夫”赚取红包眼馋,便也琢磨了个道:开大方,做大体检,赚取药品和检验、ct、核磁的回扣,理所当然的解了一番“馋”!不信?问问那些住院的,哪个住一次院最低不花个万元?
结果是,各位医生赚的沟满壕平,三两年下来,这个买车,那个买房,工作积极性空前高涨!
自古代到文革前,我们都很重视医德规范,自觉遵守,唐代名医孙思邈以及西医之父西波克拉底都曾谆谆教诲,对无德者大骂有加,但到了现在,这些医生的脸和心已经麻木不仁,唯财是亲!
更可气者,这些人六亲不认的能力也很可以,家里人做手术,照样例行公事!!!
呜呼!赤贫的百姓只能哀哉了!
窃以为,这已经不是医德问题,而是十足的职业人性犯罪!
卫生部也是雷声大,雨点小,通统的一副“疲软”的手段!
医改若要成功,要先在此开刀,切除这个“毒瘤”,否则都是空话!
建议刑法加入几条量刑,按渎职或变相抢劫犯罪对待!
道气三清贯天地
医易功德渡人间
医尊仲景伤寒论
药法神农本草经 人的思想是没办法约束的
真的加上这条了,就算是患者告了医生了,那也是做完手术平安出院了,没出院谁敢告呀,出院了以后让公安机关怎样去搜集证据?还是说按照民法的原则来举证呢?医生应该是不能负举证责任的,那就是由患者举证,怎么举证呢?随身带着针孔摄像机?送红包,意思就是说外面是有红包的,不是直接给钱的,现在都是用信封装钱了,如果当时没有人说话,患者给,医生拿,又怎么证明信封里是钱呢?事先在信封上做标记?然后从往信封里装钱一直录到给医生了?那医生可不可以反过来说患者诬告呢?说不知道那是钱,不想了,还是觉得不太可行
还有就是,这个患者把这个医生告了,他以后还想不想再生病住院了?医院里的医生都会记得他,下次做手术的时候...........我会给医生红包的,求心安 求人不如求几.自己会治病就好了.
不过好好想想.给红包自己的病就可以治好吗.一生都要送红包吗.所以我们要联合起来想办法改变这样的现象. 这种专业的事情,就让专业的人去做吧。
好点子也要好操作,贵在执行啊。 这种现象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社会风气变坏,人们思想道德退化引起的。再多的法律法规都是约束不了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道德问题,风气问题。一切都是白搭。而要改变整个社会的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的努力。 这是一个很伤脑筋 的问题啊,
每个行业的人都想发财,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医生也想发财,也想自己过上好日子,这个也是可以理解的。
做生意能发财,那是生意人有手段,有头脑,大家不会说他们道德不好。
而医生发财是在患者身上,发了财,大家就要说了,现在的医生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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