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潇湘 发表于 2009-2-16 20:05:19

《老子》思想的渊源2

 二 范畴的开始
  
  人类社会的思想理论知识在产生之初,总是同原始神幻意识相联系的,脱离不了“万物有灵”时代的特征。“古代哲学,笼统而不分家,盖由研究尚未精密之故”2。古代学术思想往往是笼统而学科区分不明的,在人们对各类知识作提炼整理的过程中,理论性知识提高了,哲学范畴就开始产生了。
  
  人们曾经用神话与迷信解说历史,其实本该用历史去解说神话和迷信。对斗转星移、江河横流、风雷晴雨、寒暑来去、劳动消费、生存遗传,以及自身精神意识等等,古时候的人不能科学地理解和解释,现实生活却又要求他们去理解和解释,于是他们就在现实生活中严肃认真地探讨起来了。在认识过程中,他们分不清现实与虚幻、内容与形式的界限,他们混淆了运动现象和精神现象的区别,并产生了神秘幻想性的魔幻意识或者说是产生了他们认为“正确”的理论思想认识,比如在人类社会远古和早期普遍都有许多神话和神秘活动,基本都存在神灵崇拜。进而同社会生产及生活管理的需要相交织联系,他们在认识活动中产生了宗教神秘观念,有了关于“天”和“人”的区分与认识,产生了神灵观,产生了天命神权一类意识。不管这些思想认识在我们现在看来是否荒唐,有多么荒唐,这在那时候却总是一种思想认识进步。好像是英国的休谟说过这样一个看法:“最早的宗教观念并不是源于对自然之工的沉思,而是源于一种对生活事件的关切,源于那激发了人类心灵发展的绵延不绝的希望和恐惧。”也就是说,是人们对希望的追求和对神灵的恐惧促成了人们内心思想认识的研究和发展。
  
  在社会生产实践水平和知识水平都极为低下的状态中,通过“神灵”,人们由不知道发挥自身作用变为了知道在服从和祈求形式中发挥自身作用。我们不能不看到、不能不认识到这是一个进步,这是人类思想认识史上非常重要的进步!我们不能简单地否定魔幻意识,不能简单地呵斥“神灵崇拜”为宗教迷信,这实质上是古代人类的“究天人之际,求治世之道”的活动,其本质和实质是为人类社会自身服务的,人们为生活目标依赖宗教观念和神秘幻想意识,宗教思想意识也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能区分“天”与“人”的区别是人们“思想概念结构”的升格,也是人们认识自身主体性的重大思想认识飞跃。这时候,虽然人们还没有把“人”与“天”区分得很清楚,“人”还是从属于和附属于“天”的,祀祖与祭天是一回事,都是“神灵崇拜”,但是人们却获得了一种思想工具,对人类社会思想发展产生了推动作用,哲学也在其中萌生。现代社会人认为的许多愚昧的东西,在当时却是人类聪明才智的表现!
  
  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中,观念的更新,特别是新的思想理论范畴的出现和确立,也如同自然科学中仪器和实验的更新一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愚昧不产生宗教,是早期人类主观力量与自然客观力量之间的尖锐矛盾促使人们产生了宗教意识,即社会实践中的主客观矛盾使人类产生了宗教神灵观念。而且只有社会生产实践达到了一定水平,人们思想的想象力已经历练得相当丰富时,才会产生宗教。随着人类社会实践发展到更高级阶段,人们以更高级形式对这个主客观之间的矛盾加以解决后,宗教思想的桎梏和消极作用才会消失。思想理论与社会实践总水平应该是基本一致的。
  
  宗教神灵思想既是人类对一切不可抗拒力量的敬畏和崇拜,也是严肃认真的思想探索和理论创造。它是人类观察客观世界、把握客观世界的初级和初步的方式,并孕育产生了宇宙观、人生观、社会观,使人类不自觉地崇拜和应顺客观规律,去探索认识世界。这应该是人类认识思想史上一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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