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戈 发表于 2012-6-10 16:46:09

今天又上了一课:victory:谢谢

平常 发表于 2012-6-10 17:38:28

守规矩!

一清道修 发表于 2012-6-10 17:44:57

本帖最后由 一清道修 于 2012-6-10 17:45 编辑


:handshake不得马虎 好案啊 学习了

一品堂主 发表于 2012-6-10 18:40:37

平常 发表于 2012-6-10 17: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守规矩!

恩师说:“经方配伍......十分细腻规范......不许随意加减......一个经方,你乱加减一味药,方义就变了。”(《金贵要略增补》p297)

lwh007 发表于 2012-6-11 09:09:10

生动的案例,印象深刻啊!

一清道修 发表于 2012-6-11 22:19:17

顶多加两味药 三味药就有其他方对应了。经方人必须走的路就是守好方。这个师父讲的相当到位的。

依然 发表于 2012-6-12 14:50:06

回复 张善载 的帖子

学习了

集润化雨 发表于 2012-6-12 20:54:15

临床经验之教训!

小处学医 发表于 2012-6-15 14:59:50

飞力古....   

倪俊 发表于 2012-6-27 06:44:30

请教一下.
患者"呕恶口渴"是阳明还是太阴造成的?

xinglinchubu 发表于 2013-5-25 14:35:45

又受教了

中医初学 发表于 2013-5-27 08:41:06

感恩师父,感谢师兄。

黄剑 发表于 2013-8-9 17:57:08

您的医案个个精彩!

康医 发表于 2013-8-17 10:28:47

谨记教诲

cunfu 发表于 2013-9-26 17:06:43

:victory::victory::P:P

听雪堂 发表于 2014-9-16 19:13:50

感谢一品堂师兄的经方经验!目前我正有这问题,
看来对刘师的书还没读透、方证药证还要加强啊
感恩刘师、感恩师兄!经方路上有明灯、一门深入往前奔。、
感恩师训:用经方当守原方原意,以原方比例为宜,不可臆测而随意加减!

致命访客 发表于 2014-9-19 09:45:37

不依经方药症加减依经方,变一点也就不是经方了;依经方药症加减才是经方之道,然也。受教了。

JTLZL18 发表于 2016-1-28 06:35:44

   "“再思及恩师刘志杰先生曾说过:“方子都是极端严谨的配伍,是不可更改的......书中那么多好方子,肯定有对治的,何必胡乱加减呢"”


   要铭记!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一品堂 经方治病(系列三十一)经方宜守原意 不可随意加减